大皖新聞訊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1月12日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王燕銘、李萬平、葉陳軍、張斌提起公訴。
吉林檢察機關依法對王燕銘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燕銘(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通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燕銘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通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燕銘利用擔任吉林省汪清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公司改制、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江蘇檢察機關依法對李萬平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江蘇省南京市六合區委原書記李萬平(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泰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萬平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泰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萬平利用擔任南京市江寧區司法局局長,江寧區委常委、副區長,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六合區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就業等方面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職務晉升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浙江檢察機關依法對葉陳軍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葉陳軍(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浙江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舟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葉陳軍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舟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葉陳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斌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四川省南充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張斌(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樂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斌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樂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斌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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