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德市紀委監委對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林喜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林喜賢(資料圖)
經查,林喜賢身為中共黨員、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廉潔底線失守,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違規兼職取酬,違規領取補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以權謀私、靠企吃企,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共同貪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林喜賢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林喜賢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林喜賢簡歷
林喜賢,男,漢族,1969年10月出生,福建連江人,大學學歷,1989年9月參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9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新分公司職工;
1997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新分公司經理;
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任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18年3月起,任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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