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南省紀委監委12月29日消息,第十二屆湖南省委委員,湘西州委原副書記、州人民政府原州長龍曉華被雙開。
龍曉華是女干部,1963年12月出生。她歷任湖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湖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12月,龍曉華出任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副書記、代州長,次年1月正式出任州長。2022年12月,湘西自治州委召開領導干部會議宣布,龍曉華不再擔任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隨后,龍曉華卸任州長職務。今年1月,龍曉華履新湖南省政協經濟科技委員會主任,2月19日,龍曉華落馬。紀委通報顯示,龍曉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背離“兩個維護”,政績觀錯位,落實黨中央關于治理礦業污染問題部署思想上不重視、政治上不負責、工作上不認真,陽奉陰違、敷衍塞責、拖延應付,對抗組織審查。通報還提到,龍曉華:
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
為官不廉,親情觀扭曲,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大搞“家族式”腐敗;
違規審批撥付財政資金;
權力觀異化,以權謀私,利用職權在項目承攬、礦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賄賂。
通報提到,龍曉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呈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龍曉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湖南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已予以追認。
通報提到,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呈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龍曉華開除黨籍處分。此前,11月14日,安徽省亳州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鄧真曉被雙開時,通報也提到,“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安徽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報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鄧真曉開除黨籍處分”。鄧真曉是十一屆安徽省委委員;龍曉華是第十二屆湖南省委委員。《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十二條規定,對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經過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由這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同級黨的委員會批準。
據政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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