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檢察院7日通報,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原副書記、州人民政府原州長龍曉華(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龍曉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晉升1個月后落馬,離任自白堪稱諷刺
2023年2月19 日,湖南省紀委監委發布通報,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原副書記、州人民政府原州長,現任省政協常委、經濟科技委員會主任龍曉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龍曉華曾任湖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湖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局長,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副書記,2017年任州長,2022年12月去職,2023年1月赴任省政協,1個月后落馬。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2月,龍曉華在發表“離任講話”時說,作為土生土長的湘西兒女,能夠把為黨盡忠、為國盡職、為民盡責,和建設家鄉、服務家鄉、回報家鄉統一起來,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最大的光榮。回望這六年來的風風雨雨,兩千多個日日夜夜,令我感到自豪和欣慰的是,我沒有虛度光陰、辜負韶華,而是將人生最成熟、最寶貴的年華奉獻給了家鄉的這片土地。時隔2個月,當時她的這段自白堪稱諷刺。
先被逮捕后公開處分,這種方式比較少見
值得注意的是,龍曉華于今年2月落馬,但時至今日,紀檢監察機構尚未公開其黨紀處分結果。對比同類案件,先被逮捕、后被公開處分的官員并不多。
一般來說,落馬官員都是先“雙開”(若已退休則只開除黨籍),再移送司法機關。2018年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的,原則上先作出黨紀處分決定,并按照規定給予政務處分后,再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綜合新華社、正義網、長安街知事微信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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