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正義網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黑龍江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曲敏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曲敏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微信(ID:zyjwgjjw)
任上落馬,二十大后黑龍江“首虎”
公開資料顯示,曲敏出生于1963年6月,長期在黑龍江任職。他曾任:哈爾濱市農業科學研究所所長,哈爾濱市農科院院長、黨委書記,哈爾濱市呼蘭區區長、區委書記,哈爾濱市正廳級干部、黑龍江省援疆干部副領隊兼前方指揮部副總指揮,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十師黨委副書記、師長,北屯市市長、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十師政委,北屯市委書記,黑龍江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副書記、監事會主任等職。
2016年2月,曲敏任綏化市代市長,3月任市長,同年12月任綏化市委書記,2021年2月,曲敏出任黑龍江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23年6月14日,曲敏任上落馬。正義網記者注意到,這一年曲敏剛滿60歲。有媒體報道稱,他成為二十大后黑龍江“首虎”。
違規選任干部并收受財物
2023年12月7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黑龍江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曲敏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顯示,曲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收受財物;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曲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曲敏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黑龍江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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