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錫林浩特審判微信公眾號消息,毀三觀! 一男子因沒生活來源竟介紹剛認識兩個月的女友去賣淫,上演“愛情買賣”,最終獲刑……
日前,錫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介紹賣淫案,一“渣男”為了供自己揮霍,竟讓女朋友“出臺”為他賺錢。
被告人張某與女友王某相識于2022年春,后確定為戀愛關系。兩個月后,因沒有經濟來源,二人決定張某招攬嫖客、由王某賣淫“合伙”賺取生活費。于是,張某通過“陌陌”“探探”等聊天軟件發布“加我微信”信息,在錫林浩特市招攬嫖客,并使用微信聊天軟件與招攬到的嫖客談好價格、服務項目及具體地點后,便通知其女友王某前往約定地點與嫖客完成性交易,事后張某從中抽取分成。隨后在短短的兩個多月時間里,被告人張某介紹王某從事賣淫活動共非法獲利25萬余元,其中他自己“抽成”獲利6萬余元。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多次介紹他人賣淫,其行為已構成介紹賣淫罪,屬情節嚴重,依法應予懲處。綜合張某的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三萬元;違法所得6萬余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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