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銅仁中院消息,11月30日,貴州省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貴州省黔西南州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向和剛受賄一案。
銅仁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8年至2016年,被告人向和剛利用擔任興義化工總廠廠長,黔西南州經濟貿易局局長,黔西南州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煤礦經營轉讓、項目承包、土地性質變更、公司生產經營、股份轉讓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786萬余元,其中2544萬余元未實際取得。公訴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向和剛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向和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向和剛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