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極目新聞報道 11月28日上午,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在貴州貴陽開庭。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庭審結束后,此案受害人楊妞花表示,余華英辯護稱自己當年經濟緊張才走錯了路,對此她不接受。
據極目新聞此前報道,楊妞花1990年生于貴州織金縣,1995年冬天被拐賣至河北邯鄲,2021年才輾轉回家。但疼愛她的父母在她被拐后因為自責和傷心過度,早在1997年和1998年就雙雙過世,家里只剩下淪為孤兒的姐姐。
楊妞花被拐前的一家四口 (受訪者供圖)
楊妞花記得拐賣她的人販子的相關信息,在她報案后,貴陽警方于2022年6月將人販子余華英抓獲。經查,余華英曾化名張蕓,在2004年拐賣2名兒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經減刑后于2009年刑滿釋放。再次落網后余華英供述,在1993年至1996年間她曾作案8起,拐賣楊妞花等11名兒童至河北邯鄲,被拐賣的兒童中甚至包括其親生兒子。
2023年7月14日,此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楊妞花同時提出880萬元附帶民事賠償。9月18日一審宣判,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并向楊妞花等3名受害者民事賠償各3萬元。余華英提出了上訴。
落網前的余華英 (受訪者供圖)
11月27日,楊妞花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云南警方又查實一起舊案,余華英與丈夫曾在2003年從云南拐賣一名兒童至河北,余華英的丈夫王某文已于今年9月被抓獲。楊妞花希望,這起被隱瞞的案件能成為嚴懲余華英的新證據。
11月28日上午,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開庭審理,楊妞花與姐姐、丈夫、姐夫共同出席。
11月28日,楊妞花(左二)與姐姐、丈夫、姐夫在法院外(視頻截圖)
二審庭審中,上訴人余華英、辯護人和出庭檢察員圍繞案件事實、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余華英進行了最后陳述。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后楊妞花表示,余華英在法庭上辯護稱,自己當年太年輕,而且經濟緊張,才不小心走錯了路。對此,楊妞花表示不認可:“你經濟緊張,可是你造成我們家家破人亡,我和我姐成為孤兒,我們有多困難?那時候大家都經濟條件不好,別人怎么沒拐賣兒童?”
楊妞花說,余華英并沒有真正意識到自己的過錯,還堅持認為判得太重。在自我辯護后,余華英在法庭上向所有被拐兒童家庭鞠躬道歉,楊妞花當庭表示不接受:“你道歉能換回我爸媽的生命嗎?”
楊妞花表示,希望法院駁回余華英上訴,維持死刑原判,給她和其他被拐兒童家庭一個公平公正的交代。
余華英在二審法庭上 (圖源:央視新聞)
楊妞花的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文廣表示,余華英在法庭上提交了新的證據,是她后來同居的情夫提交的證言,證明她2004年后沒有犯過罪。王文廣表示,這份證據很可疑:“這只是表明,目前沒有發現她2004年以后犯罪的證據,她2004年以后是否真的沒有犯罪,還很難說。”
極目新聞記者 肖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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