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湘晨報報道 近日,@瀟湘晨報 接到舉報稱,長沙揚夢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以招聘客服為名,疑向外地演藝場所介紹有償陪侍人員。
記者以求職者身份來到該公司暗訪后,招聘人員向記者推薦了“商務接待”的工作,工作內容為“接待客戶”,要求出差,身材好形象好為“硬性要求”,不強制喝酒。
直到記者同意簽署合同,對方才拿出一份承諾書,承諾書載明需“接受客戶合理合法的要求(應酬喝酒)”,“明確工作場地為演藝夜場”。喝酒就能拿提成,是否屬于有償陪侍?該公司負責人稱:“這個要看你自己的想法,你覺得是有償陪侍的話,那也算。”目前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朝陽街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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