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有網民爆料稱,瀏陽市人民法院的一份判決書上,竟然把“法院”寫成了“醫院”。11月20日下午,瀏陽市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員回應大皖新聞記者稱,目前已經向案件雙方當事人出具補正裁定書,修正錯誤,該事件目前正在調查處理當中。
網傳圖片顯示,一份“(2023)湘0181民初……”的民事判決書上,大標題居然寫著“湖南省瀏陽市人民醫院”。
瀏陽市人民法院判決書將“法院”寫成“醫院”。(圖片來自網絡)
“醫院也能出判決?”“這也太兒戲了吧”“法院判決書都能寫錯?”……此事迅速引發網民熱議,有網民稱就一個錯字而已,不必小題大做、上綱上線。但更多的網民認為,人民法院是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堅實防線,法院判決書是體現國家意志的法律文書,因其具有法律效力,進而具有嚴肅性和權威性,人民法院在制作法律文書時,從內容到格式都應該正確無誤。
11月20日,大皖新聞記者致電瀏陽市人民法院,該院研究室工作人員稱,事件發生后,法院內部進行了核查,已經向案件雙方當事人發了補正裁定書,修正了這個錯誤,并進行了內部通報和處理,“工作失誤的話,肯定有一個組織程序要走,事情是上周發生的,目前還在調查處理當中。”
大皖新聞記者 殷志強
編輯 徐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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