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
趙縣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馮詠梅、王曉煜同志辭去趙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3年11月17日趙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趙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
接受馮詠梅、王曉煜同志辭去趙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并報下次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趙縣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名單
(2023年11月17日趙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
卜玉輝的趙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高志遠的趙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呂占波的趙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行政庭庭長)職務;
李國宅的趙縣人民法院大石橋法庭庭長職務;
李英珍的趙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楊旭寧的趙縣人民法院范莊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溫幸臨的趙縣人民法院趙州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龔海靜的趙縣人民法院韓村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張 琳的趙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王海濤的趙縣人民法院范莊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白 爍的趙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
李英珍為趙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
張 琳為趙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龔海靜為趙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溫幸臨為趙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庭長;
楊旭寧為趙縣人民法院趙州人民法庭庭長;
王海濤為趙縣人民法院范莊人民法庭庭長;
潘 青為趙縣人民法院大石橋人民法庭庭長;
白 爍為趙縣人民法院韓村人民法庭庭長;
劉婷婷為趙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
郭禮寧為趙縣人民法院范莊人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
王石磊為趙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張笑曲為趙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邢臺
內丘縣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內丘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一、決定任命:高曉鐘為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二、免去:
石增愷的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劉磊婧的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大孟村人民法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內丘縣人大常委會
2023年11月14日
內丘縣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韓利鋒辭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內丘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
接受韓利鋒辭去內丘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并報內丘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內丘縣人大常委會
2023年11月14日
巨鹿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3年11月17日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一、決定任命:
袁方明為巨鹿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二、決定免去:
馬國君的巨鹿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審判員職務;
張志欽的巨鹿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滄州
11月9日上午,南皮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十八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人事任免有關事項,決定任命溫純玉同志為南皮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楊磊同志為南皮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任命王文玲同志為南皮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決定王文玲同志代理南皮縣監察委員會主任。
張家口
赤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3年11月15日赤城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張巍同志為赤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掛職);
靳卓佳同志為赤城縣水務局局長。
決定免去:
丁宗珍同志的赤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掛職);
馮俊同志的赤城縣水務局局長職務。
秦皇島
北戴河區人民政府關于曹印武等同志免職的通知
經區政府第十六屆28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
曹印武同志不再擔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正科級)職務;
劉海燕同志不再擔任區教育和體育局副局長職務;
宋雅玲同志不再擔任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職務;
徐問宇同志不再擔任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副主任科員職務。
北戴河區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1日
保定
淶水縣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3年11月16日淶水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李新宇同志為淶水縣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庭長;
周 俊同志為淶水縣永陽人民法庭副庭長;
陳愛愛同志為淶水縣民事審判庭副庭長;
黃雪影同志為淶水縣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
免去:
郭敏紅同志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庭長職務;
李新宇同志永陽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王宇平同志審判員職務。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