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松江法院11月14日消息,2021年,王先生的好友朱某說到自己“最近出了車禍諸事不順,多虧請了佛牌保佑,才能化險為夷”,王先生覺得自己最近不順,便經朱某推薦加了某“大師”微信。
之后,王先生多次向“大師”購買了40萬的佛牌,但沒有等來好運,“大師”說要有轉運儀式:比如一小時內啃完三斤辣鴨脖、嗑完五包香瓜子或者一晚上吃完五包熱辣火雞面等,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運氣就會被“反噬”。
直到2022年底,王先生賣房賣店,還借了不少錢,但運氣沒轉。經查,所謂的“大師”就是好友朱某假冒的。法院審理認為,朱某騙取王先生共計200余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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