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全國各地群眾性體育運動持續升溫,部分群眾性體育賽事更是火爆全網,受到群眾廣泛好評和歡迎,并有效提高了地方的知名度、美譽度。
與此同時,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當下有少數群眾體育賽事存在“跑偏”“變味”跡象,如花大價錢請“外援”冒名頂替,或讓體壇高手“掛名”領薪水但實際工作就是為單位打比賽、爭名次……受訪專家認為,應引導群眾性體育賽事樹立正確的勝負觀,保障群眾性體育運動群眾的參與度和獲得感。
重金請“外援”,專職打比賽
一名曾組織大型群眾性體育比賽的人士介紹,很多群眾性體育賽事都有不允許請外援的規定。也有比賽為提高觀賞性和激發人氣,制定的“游戲規則”允許請個別外援上場,但大多會強調參賽者、上場者必須絕大部分是本單位在崗職工。
然而,一些單位出于向領導、社會展示“風貌形象”等“爭面子”“博眼球”目的,或者為了在與兄弟單位的競爭中“樹形象”“拼高下”,展現“高人一等的管理水平和組織能力”,不遺余力“變著花樣”突破限制使用外援,甚至出現冒名頂替現象。
知情人士介紹,有的企業通過定時、臨時繳納社保,維系與“野球高手”的勞動關系。一到關鍵比賽,這些平日基本不在單位出現的“野球高手”不必占用外援名額,而是以正式員工身份參賽。
今年夏天,一名“野球高手”作為企業正式員工頻繁參加各種比賽,儼然“職業球員”。在一次賽后直播中,有觀眾問他是否要去相關企業上班,他直言“打個省級比賽就算上班了,還要打單位內部比賽”。
半月談記者通過一個籃球賽事App了解到,一名前CUBA球員近年代表地市、企業、學校等近20支隊伍參加各類群眾性體育賽事。今年他代表某企業出場時,一人得分超過其他隊友得分總和的3倍,毫無懸念地獲得賽場“MVP”(最有價值球員)。
中部一城市有熟悉此中門道的受訪者告訴半月談記者,當地群眾性籃球賽事外援出場費一般為每場3000元至5000元,且吃住標準比本單位參賽員工更高。一輪聯賽下來,花錢不少。
一家規模較大、效益一般的國企,被查出下屬單位3年來竟花了1000多萬元用于參與或組織球賽。被監管部門責令整改后,該國企責令下屬涉事子公司、分公司立即中止與“野球高手”簽訂的外援合同,并提出“痛定思痛”“堅決整改”,今后嚴禁外請球員參賽。
看起來熱鬧,實際已“跑偏”
這種被“投入”和“外援”左右的群眾性體育賽事,看起來熱鬧,卻損害了群眾的參與感和獲得感。
在某項熱門群眾性體育賽事直播間的評論區里,包括球員在內的許多網民表達了對賽事“銅臭味”重、“功利心”強的不滿。“外援打一場比賽的酬金比廠里職工一個月工資都高”“請外援,尤其是專業運動員,就失去了群眾性體育活動的意義,更像金錢交易,誰錢多誰贏”……
“單位體育運動普及度、重視度并不高,但領導熱衷于花錢請外援,單位之間打比賽變成了拼外援。有些比賽,場上比拼的兄弟單位球員、本單位球員都是陌生人,不能幫單位贏得好成績、好名次的干部職工只能坐冷板凳或者當啦啦隊,花錢少的單位只能‘名落孫山’,這樣的賽事‘熱鬧都是他們的’。”一位企業職工說。
參與比賽的非外援球員也困惑:“在場上,外援是絕對主角,我們干點苦力活。‘喂球’‘保護’沒有做到位,還要被外援、領隊甚至領導指責、嘲諷。這樣的比賽雖然贏了,卻有一種與己無關的感覺。”
群眾性體育賽事,須以群眾為主體
半月談記者采訪的多方人士認為,參與群眾性體育比賽要樹立正確的“勝負觀”。一些單位沒有推動全民健身的“日常”與“經常”,卻想通過“反常”手段追求比賽結果的“非常”甚至“超常”。這樣只能造成“功利賽事高歌猛進,全民健身踟躕不前”,甚至有的賽事還滋生形式主義和奢侈浪費。
一些經常參與全民健身的群眾和體育業界人士認為,對于大多數人和單位而言,參加群眾性體育活動賽事,主要還應抱定“重在參與”“淡看勝負”的平常心。廣大群眾通過參與比賽鍛煉身體、愉悅心情、強化團建,就是十分積極的成果。如果想進一步爭取賽事的錦標或者好名次,要靠日常、經常的技術訓練、體能訓練,一些集體項目還要努力開展戰術訓練。
湖南大學體育學院院長王祚亮認為,廣泛的群眾性是全民健身事業發展的基礎。開展群眾性體育賽事,必須堅持群眾主體,傳承優秀傳統文化,弘揚健康健身理念,充分展現該地域企業、單位、群眾的風采。
湖南師范大學體育學院副院長郭獻中說,伴隨群眾性體育賽事熱度持續攀升,應制定更嚴格的競賽規程,規范賽事組織、嚴格資質審核,引入公示程序、接受社會監督,防止出現斥重金、請外援、養球手等亂象,一旦發現違規行為,要及時采取禁賽、處罰等措施。
王祚亮表示,體育精神重要落腳點之一是公平競爭,賽場的公平本質上也是社會公平的一個顯示場。舉辦和參與群眾性體育賽事,要加強對體育文化、體育精神的宣傳和教育引導,特別要尊重通行的體育規則,弘揚積極向上、公平公正的比賽氛圍。賽事主辦方和參賽單位不能“唯成績”,特別是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應以更高標準嚴格自律、誠信參賽。
據湖南日報、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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