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遼寧晚報綜合報道 10月13日晚,廣東美術館在其微信公號發布了“關于一名觀眾意外墜亡事件的情況通報”:
10月8日上午,觀眾楊女士到廣東美術館參觀,11時50分左右從我館三樓12號展廳意外墜落至二樓6號展廳。
事發后,我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和110報警電話。12時左右,急救人員到達現場搶救。12時25分左右,楊女士經搶救無效不幸離世。
通過調取現場監控視頻、聽取目擊觀眾陳述和勘察事發現場發現,事發前該觀眾手持單反相機,越過12號展廳設置的警示防護繩,從護欄處墜落到2樓6號展廳,護欄平臺上留有鞋印,初步判斷為該觀眾在找尋拍攝角度過程中發生意外。
對楊女士的不幸離世,我館深感悲痛和惋惜,對其家屬表示深切慰問。接下來,我館將繼續全力配合公安機關和死者家屬做好調查和善后處置工作,同時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積極履行公共文化場所職責。
廣東美術館
2023年10月13日
此前報道
10月8日,華南農業大學53歲副教授楊女士在廣東美術館墜亡。據其家人介紹,楊女士當天帶學生在館內看展,在現場拍照時不慎墜樓。家屬質疑館內防護措施不到位。
廣東美術館 資料圖
12日上午,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回應極目新聞記者稱,已有工作人員介入協調善后工作。
女老師拍照時從天井墜落
據楊女士的妹妹楊琴(化名)講述,8日下午,她從姐夫處得知姐姐出事的消息,下午5時許抵達廣州后,在殯儀館見到了姐姐的遺體。“我們見到她的時候,已經被化完妝,都沒有看到她之前的樣貌。”
當天,楊琴和姐夫等家人一起查看了事發現場及監控,并多方了解事件的發生的過程。
據一位參與楊女士善后的親屬張先生(化姓)介紹,8日上午9時30分,楊女士和幾名學生一起,進入廣東美術館看展。監控畫面中,中午11時53分,楊女士在三樓天井旁拍攝取景,移步至護欄處后,在畫面中消失。
張先生稱,事發后家屬來到美術館查看時,發現館內三樓天井的欄桿高度很低,經相關部門測量只有87厘米。雖然館方在距離護欄20厘米左右的位置設置了警戒線,但人一腳就可以跨過去。“最后的監控可以看到,她為了拍照跨過了警戒線,但具體是如何墜樓的,因為在監控的盲區,沒有拍到。”
圖中被黑布遮蓋區域為天井 圖源:網絡
跟楊女士一同去看展的兩名學生告訴家屬,當時因為兩人在看展,并沒有注意到老師是如何墜樓的。他們只是在聽到“嘭”的聲音后,發現老師人不見了,跑到天井邊發現老師躺在樓下。
張先生還介紹,現場二樓天井上空有一大塊平鋪的黑布,高度與三樓護欄的上沿持平。據家屬向美術館了解,當天的那場展覽是從9月開始的,一直持續到10月。為配合展覽,館內在二樓設置了一個投影廳。為了保證投影的效果,就在二樓天井上空拉起了這塊黑布。
“黑布面積很大,而且跟護欄齊平,這很容易給人造成一種錯覺。”張先生認為,如果沒有這塊黑布,天井這里是空心的,人肯定會有一種恐高心理,也會更謹慎。
根據相關部門向家屬提供的消息,經過鑒定,楊女士墜落時是后腦著地。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時,發現其已無生命體征。
楊琴對美術館的安全保障措施提出質疑,她認為館內缺乏足夠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語、標識;天井處護欄高度較低,不足以保證安全;同時,現場也沒有工作人員進行警示和提醒,導致悲劇發生。
事發后,楊女士家屬與美術館面談過多次,但一直沒有達成賠償協議。
公開資料顯示,楊女士今年53歲,是華南農業大學人文與法學學院中文系副教授,教授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計算語言學、語言與文化等學科課程。
律師稱美術館應擔責
對于楊女士墜亡這一事件,湖北易圣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袁三慧認為,楊女士和美術館方均應承擔相關責任,其個人認為場館的管理方負有主要責任。
袁三慧介紹,《民法典》1198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廣東美術館作為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對于三樓的天井空洞,以及黑布易造成視覺混淆加劇空洞危險的此類安全隱患,應該提前預判。”袁三慧稱,管理方應該通過提高欄桿高度、設立警示標語、使用喇叭提示或安排人員看守提示等方式,來履行注意和消除安全隱患的義務。
本案例中,場所未盡到相應安全保障義務,與楊女士的死亡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應當承擔一定的侵權責任。同時,楊女士跨過警戒線,也存在一定的過失,自身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袁三慧稱,從現有信息來看,此案例中場館的管理方應負有主要責任。對于雙方的責任比例,袁三慧建議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由法院進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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