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9月11日,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合肥市自然資源規劃局于2023年4月28日對蜀山區小廟鎮棗林村民委員會占用蜀山區小廟鎮棗林村土地,建設棗林安置點化糞池及泵房一案立案調查。經查,該村委會未經批準占用土地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該村委會最終被罰款9333.3元。
經查,蜀山區小廟鎮棗林村民委員會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于2017年6月,占用蜀山區小廟鎮棗林村土地0.98畝(其中耕地0.42畝),用于建設棗林安置點化糞池及泵房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
合肥市自然資源規劃局于2023年7月5日,依法向蜀山區小廟鎮棗林村民委員會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合肥市蜀山區小廟鎮棗林村民委員會退還非法占用的0.98畝土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14年修訂)第四十二條、《安徽省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實施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試行)》和《安徽省國土資源系統實施土地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的規定,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平房101.43平方米和其他設施333.68平方米,共計435.11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對非法占用的0.42畝(280平方米)耕地處以每平方米20元罰款,計人民幣5600元;
對非法占用的0.56畝(373.33平方米)建設用地處以每平方米10元罰款,計人民幣3733.3元。罰款共計人民幣9333.3元。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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