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貴州茅臺與瑞幸咖啡聯手推出的“醬香拿鐵”正式上架開賣。據瑞幸咖啡官方消息,“醬香拿鐵”刷新單品紀錄,單品首日銷量突破542萬杯、銷售額破1億元。
與此同時,茅臺及其周邊產品也引發網友們的關注和熱議。
據媒體報道,茅臺工作人員稱,“醬香拿鐵”是茅臺與咖啡品牌的第一次聯名合作。但實際上,市場上早已出現了茅臺咖啡。
九派新聞記者檢索天眼查App發現,曾有商家因自制“茅臺咖啡”被處罰。
2022年,無錫市心甜化妝品經營部在未領取食品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銷售“茅臺咖啡”,且在店內設置“專屬特調茅臺咖啡 53°¥128”“咖啡天花板玖號 53°飛天茅咖”等宣傳牌。
由于無法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及茅臺公司的相關授權,當事人因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和《商標法》,被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8378.15元,并處以罰款63640元。
圖源:中國新聞網
此前,據藍鯨財經報道,茅臺工作人員表示,咖啡店擅自在飲品中添加茅臺售賣,即便不以此作為賣點宣傳,實際上也是侵權行為。
5日,茅臺客服對上述說法進行了更正,“餐飲店若在商品中添加茅臺售賣,并以此作為賣點宣傳,便屬于侵權行為。若不以此打廣告,則不算侵權。”
除了咖啡店來“蹭熱度”之外,九派新聞發現,在“醬香拿鐵”開賣當天,長沙一知名火鍋店也發文稱,上新醬香茅臺火鍋。
“金獎牛肉火鍋底料搭配貴州53度飛天茅臺,每一份醬香茅臺火鍋中都含8毫升貴州茅臺,用餐現場當面添加,保真保正,鍋底售價128元一份。”
九派新聞以市民身份聯系該餐飲管理公司,當詢問“茅臺火鍋”是否得到茅臺公司授權后,對方掛斷了電話。
提示:“茅臺”不是想標就能標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瑞幸與茅臺是商業合作關系,但其他餐飲店若仿照瑞幸進行宣傳,則涉嫌不正當競爭。
如果餐飲店在未經茅臺授權的情況下,將茅臺酒添加到食品中售賣,那么這確實是侵犯了茅臺的商標權和著作權,構成了侵權行為。可能會因侵害茅臺公司的權益而被索賠,也可能涉嫌不正當競爭被處以高額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
但是,如果餐飲店已經獲得了茅臺的授權,或者是在茅臺的許可下使用茅臺酒作為原料,那么這種行為就不構成侵權。
此外,如果餐飲店并沒有將茅臺酒作為賣點宣傳,而只是將其作為一種原料使用,那么這種行為也不會對茅臺的商標權和著作權造成實質性的侵害。
來源:九派新聞,部分資料綜合藍鯨財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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