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9月3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日前,經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江西省紀委省監委對江西省建工集團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陳仁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仁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團團伙伙,嚴重污染企業政治生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和接受旅游安排;組織觀念淡薄,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任人唯親唯利,嚴重敗壞選人用人風氣;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道德敗壞,搞錢色交易;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仁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陳仁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陳仁華簡歷
陳仁華,1966年9月出生,江西臨川人,大學本科學歷,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8年4月至2006年10月,歷任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副經理、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長;
2006年10月,江西省建工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
2007年11月,江西省建工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兼江西省建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
2010年2月,江西省建工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1年12月,江西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編輯 陶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