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懷化鶴城法院8月29日發布,近日,該院審理了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涉案商品正是深受消費者喜愛的進口化妝品。
2021年12月以來,何某娟通過手機下單、網絡快遞等方式低價購入明知是來源不明的迪奧、愛馬仕、蘭蔻、SK-II等品牌的香水、口紅、面膜等進口化妝品,在未取得上述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安排指使員工使用機器自行張貼中文標簽并通過機器打印、設定生產日期、有效期及打印產品條碼后,冒充正牌進口化妝品通過快遞等方式發往其所實際控制的位于懷化、株洲、永州等多地的化妝品門店,按照相關化妝品正品專柜七折至八折不等的價格對外銷售。
經查,何某娟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化妝品非法經營數額高達人民幣330余萬元,其中已銷售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化妝品價值人民幣35萬余元,尚未銷售出去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化妝品價值人民幣290余萬元。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娟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本案為共同犯罪,何某娟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故法院一審判處何某娟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80萬元,且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人民幣36萬余元,上繳國庫。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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