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8月7日電 記者7日從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貴州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張本強(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黔南州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日前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本強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3年7月,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稱,貴州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張本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3年3月,貴州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張本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此前報道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7月20日通報,貴州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張本強被“雙開”。通報稱,張本強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游安排;違反組織原則,組織談話時未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喪失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規劃設計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本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張本強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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