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中國消防救援微信公號消息,自家店鋪起了火,34戶鄰居跟著遭殃。一共損失了600多萬!近日,廣西河池的李某良因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回顧
2021年9月12日,廣西河池天峨縣一自建房商鋪內突發火災。
消防員到場時,火勢正處于猛烈燃燒階段,通過外墻和豎井向建筑上下蔓延。消防員立即同時組織搜救和滅火,被困群眾全部被安全疏散,火災被撲滅。
據了解,起火建筑為9層民房,共有36套房屋,起火點為二層倉庫貨架區域,起火原因認定為電氣線路故障引燃附近可燃物。
經調查發現,事故責任人李某良于2017年承租了起火建筑部分區域作為商鋪使用,經營過程中,在人員密集的居民區設置儲存易燃可燃物的倉庫,且未定期對倉庫電路進行安全檢查,未按要求配備消防設施、器材,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當天,倉庫內發生火災后,沒有相應消防措施應對,致使大火蔓延,燒毀同棟樓及鄰樓的住戶、租戶等 34 戶人家的房屋及生產、生活物資。經評估,本次火災的直接經濟損失達618.1981萬元。
近日,天峨縣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判決被告人李某良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對其行為造成的房屋損失和室內物品損失進行賠償。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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