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凌晨,陽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抓獲一名涉黃人員。令辦案民警大跌眼鏡的是,這位有著一頭齊肩秀發身著白色連衣裙的“失足婦女”,竟然是一名男子!
當天凌晨1時,陽江市公安局在開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二次集中統一行動時,在中山公園附近巷口抓獲涉嫌招嫖賣淫的違法人員林某成。
經查,違法人員林某成來自廣西,今年39歲。當晚在市區中山公園附近站街招嫖,并在附近出租屋內進行賣淫行為3次。
經深挖,林某成在外地也曾從事過該“行業”。來到陽江后,林某成為了賺快錢,于是購置了假發、裙子等裝扮成女性“重操舊業”站街攬客。“沒想陽江清查打擊力度那么大,‘出攤’當晚就被逮個正著。”林某成后悔不已。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違法人員林某成予以行政拘留十二天。《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綜合:陽江公安、陽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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