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合肥市教育網站消息 6月9日,合肥市教育局發布《關于印發合肥一中、六中、八中2023年自主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實施辦法全文如下:
為加強對合肥市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領導,確保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平穩有序,專業考核程序規范,結果公開、公平、公正,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合肥市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23〕99號)要求,今年合肥一中、合肥六中、合肥八中自主招生工作在合肥市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其他各校自主招生辦法在報經市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自行組織實施。
加強專業考核過程監督
由市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對報考各個項目的考生進行考核和認證,并根據各校專業考核情況,抽調局機關工作人員對學校考務工作是否規范、程序是否到位、評分過程是否客觀公正進行全程監督。同時,局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各校執行規定情況進行督查。
嚴格實行崗位責任制
明確工作責任。各自主招生學校校長為專業考核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校專業考核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積極處理投訴咨詢和輿情反映;分管校長及參與此項工作的學校人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建立健全校內監督機制,切實履行監督職責。
規范操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
各校要做好組織領導、考務保障、政策宣傳等工作,嚴肅考風考紀,安排認真負責的人員參與考務工作。考務工作人員要增強責任意識、奉獻意識,恪盡職守、廉潔自律,嚴格執行市教育局和學校規定,不得擅自承諾,嚴禁接受考生家長宴請、饋贈,對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據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同時符合多項報名資格的考生僅限報考一項,不得兼報。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自主招生和強基實驗班、楊振寧班、國防教育班等僅限報考一項,不得兼報。
市教育局咨詢電話:63505161(基教處)、62817341(考試院)。
紀檢監察信訪舉報電話:63505156(駐局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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