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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于頒布1911年后已故書畫等8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的通知
文物博發〔2023〕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廳/局),各國家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處:
為加強文物保護工作,防止近現代珍貴文物流失,完善文物出境審核標準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辦法》《文物出境審核標準》相關規定,我局研究修訂了1911年后已故書畫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研究制定了1911年后已故陶瓷、雕塑、扇子、織繡、璽印、煙壺、漆器等7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見附件)。
現將上述8類名家名單印發給你們。請根據《文物出境審核標準》確定的原則和禁限,在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工作中參照執行。
2001年頒布的《一九四九年后已故著名書畫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鑒定標準》《一七九五年至一九四九年間著名書畫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鑒定標準》和2013年頒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書畫家作品限制出境鑒定標準(第二批)》,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1911年后已故書畫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
2.1911年后已故陶瓷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
3.1911年后已故雕塑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
4.1911年后已故扇子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
5.1911年后已故織繡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
6.1911年后已故璽印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
7.1911年后已故煙壺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
8.1911年后已故漆器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漆器類作品限制出境名作坊名單
國家文物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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