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5月7日,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通報稱,該院依法對洪嶠執行死刑。洪嶠是備受關注的“南京女大學生李某月被害案”主犯,大皖新聞也曾多次追蹤報道此事。5月7日上午,大皖新聞記者聯系了李某月父親李勝,其哽咽著公開回應此事稱,自己也是剛剛得到洪嶠被執行死刑的消息,“終于松了一口氣。”
據了解,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023年5月7日,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洪嶠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2022年6月27日,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判處洪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洪嶠上訴后,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認為,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核準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洪嶠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依法安排洪嶠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5月7日上午,大皖新聞記者聯系了李某月父親李勝,其公開回應此事稱,自己也是剛剛得到消息,洪嶠終于被執行死刑了,感謝大家對此案的關注,感謝援助律師,感謝云南的公檢法。“我們終于松了一口氣,我們也對得起孩子對我們的信任。”
此前,大皖新聞曾多次采訪李勝,在該案二審宣判后,李勝曾表示,“這是正義的呼聲。”
李勝當時說,回首女兒遇害后這兩年多來的歷程,是百感交集,無助彷徨。“只能說,前兩次‘戰役’勝利了,現在就等著最高院的死刑復核。畢竟已經等了兩年多了,現在到了最后的沖鋒時刻,我們不會松懈,會一直堅持到洪嶠被執行死刑的那一天。”李勝說,此后,他希望能夠回歸以往平靜生活。
大皖新聞首席記者 朱慶玲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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