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3月23日,北京二中院金色天平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一則懸賞公告。具體如下: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共青城磐暉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申請執行朱吉滿、白莉惠一案中,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維護法律尊嚴,保障申請人勝訴權益,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文書,現依據申請執行人的懸賞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特發布懸賞公告。
執行標的:案件執行標的金額1,112,311,877.27元及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執行案號:(2020)京02執1054號
執行依據:(2018)京民初122號
被執行人一:朱吉滿,住所:陜西省西安市,身份證號碼:610104196404172151。
被執行人二:白莉惠,住所:陜西省西安市,身份證號碼:610102196504132349。
懸賞條件:舉報人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并經查證屬實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線索),按照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
懸賞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年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舉報電話010-87553243
聯系人:蘇法官
郵寄地址:北京市豐臺區方莊路10號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
本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身份及其提供線索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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