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廣州公交公安發布 廣州公交警方3月16日晚通報:3月15日21時30分許,王某(女,50歲)在廣州地鐵4號線大學城北至新造站列車車廂內與李某(男,31歲)因座位問題發生爭執,并對李某進行辱罵毆打。民警到場后發現王某處于醉酒狀態,依法將其帶回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調查取證,對王某的違法行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五百元處罰。
據九派新聞之前報道,3月15日晚,廣州地鐵4號線車廂內,一名女性激動表示“男人必須站著”,與一小伙發生爭執后,并揮拳重擊其頭部,小伙全程沒有還手。警方回應,該女子行為系醉酒所致。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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