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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檢察微信公眾號11月17日消息 日前,安徽省銅陵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程金林(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蚌埠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程金林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蚌埠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程金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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