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安徽省檢察院11月22日發布信息,安徽省馬鞍山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宋金虎(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日前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六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金虎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六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宋金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大皖新聞記者 趙明玉
編輯 王翠
大皖新聞訊 安徽省檢察院11月22日發布信息,安徽省馬鞍山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宋金虎(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日前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六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金虎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六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宋金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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