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8月26日,“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的二審將在西雙版納州中院開庭審理。大皖新聞記者從被害人李某月父親李勝處獲悉,他和家人已于25日深夜到達了西雙版納,準備參與二審旁聽。“我們自愿放棄了賠償,撤回了附帶民事起訴,二審時就只能坐在旁聽席參加庭審了。”
據了解,8月25日,該案召開了庭前會議。李勝說,因為他和家人沒能參加,對會議內容不太清楚,但他們的訴求很明確,“維持一審原判,要求法律嚴懲。”
此外,由于李某月家人自愿放棄賠償,撤回了附帶民事起訴,二審時將只能坐在旁聽席參加庭審。
“我們不想因為那一點(民事賠償)權利,而讓案件裁判哪怕出現一點點偏差,讓洪嶠逃脫法律嚴懲,那不是我們的預期,我們想內心不再有愧疚和悔恨,讓以后生活歸于平靜,所以,才堅決不要賠償,提出嚴懲。”李勝堅定地說。
李勝告訴記者,洪嶠上訴的理由是稱自己無罪,另兩個人則認為是罪輕。“我沒有看到上訴狀,但是從知情人士處透露,他沒有顛覆性的證據。”
此前有媒體報道,一審時,洪嶠曾提出自己有精神病史。李勝回應此問題說,在該案偵查、審理各個階段中,洪嶠確實都提出精神病鑒定的申請,但都被駁回了。“他想蒙蔽公眾的眼睛,但是公檢法都做出了正確的決定,另外兩人是認罪認罰的,沒有提出精神病鑒定申請。”
李勝還透露,作案前,洪嶠策劃已久,并有過4 次演練,包括許多細節,都想的很好。“像案發后欺騙我們,說我孩子可能到國外了,還給派出所做過口供,說我孩子拿了他5萬元,造成孩子拿錢出去玩的假象。”李勝說,洪嶠還指揮小弟作案,并不是親自動手的。“精神病還能指揮他人來動手?從來就沒有這個先例。像洪嶠這樣心思縝密,陰險狡詐的惡魔再放到社會上,是對大多數人生命的威脅,這樣的人,如果定為神經病,全國還有多少正常人?”
在開庭前夕,李勝還深情回憶了兩年前與女兒度過的一段快樂生活。“那段時間正好是疫情不能出門,她在家呆了快半年,我記得很清楚,一家三口在陽臺上打‘斗地主’,贏了輸了,買買奶茶、吃的東西之類的。”李勝說,女兒在爸爸眼里就是一個寶。
據了解,該案二審將于8月26日8:45分在西雙版納州中院開庭。“我們的訴求就是按一審判決來,維持原判,堅決要求法律的嚴懲。”李勝最后說。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彭玲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