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最近,“無人認領行李箱盲盒”的話題沖上了熱搜。有商家在網上叫賣出售,還有視頻博主在各大平臺做起了“行李箱盲盒”的開箱測評。賣家聲稱這些行李箱來自機場或火車站,因長時間無人認領被處理。
旅客遺失的行李箱真的有可能從機場或火車站流出嗎?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采訪合肥機場和火車站了解到,遺失物品有嚴格的處理流程,其中無人認領的行李箱非常少,不可能私底下流向社會。
“無人認領行李箱”多數已下架
近日,某網絡平臺播放的一個博主的開箱視頻引發關注。該博主聲稱花1000元購買了來自機場的“無人認領行李箱”盲盒。箱子里有許多女生衣物、化妝品、其中還有一條疑似某奢侈品牌的項鏈,總價值高達人民幣4萬多元。對此,不少網友表示質疑:“這可以隨便買賣嗎?”“這樣會不會助長行李丟失的事件?”“這個合法嗎?萬一泄露個人隱私怎么辦”……
8月10日,記者通過“無人認領行李箱”或者“機場遺失行李箱”等關鍵詞,在一些購物平臺搜索發現,已經查詢不到相關在售商品。但是,搜索“無人認領包裹”“無人認領盲盒”時,仍有大量商家出售。此外,記者在多個短視頻平臺看到,此前不少博主拍攝開無人認領行李箱盲盒測評的視頻大多數都被下架。
合肥新橋機場失物招領處
機場:貴重物品可保管半年
無人認領的行李箱存在被售賣的可能嗎?合肥新橋國際機場的工作人員周華慧表示,丟失行李箱的旅客非常少,大多數行李箱都在登機前發現并找回,少數一周內也被認領走了,基本上沒有出現無人認領的行李箱。
對于旅客的遺失物品,合肥機場有一整套嚴格的處理流程。周華慧告訴記者,合肥機場遺失物品的分類和保管期限依據于“民航旅客遺失物品全國統一查詢平臺”相關規定,分為貴重物品和普通物品。“像服飾箱包內普通物品,保存一個月;手機、電腦、手表、首飾現金等貴重物品,保存6個月后處理;一般食品、普通生活用品等保存兩周后處理。”
“如果真的出現無人認領的行李箱,一般我們會按照普通物品來保管30天,之后在公司領導等多人見證下打開行李箱,對其中物品進行分揀,像衣物類會捐贈給公益平臺,手機、電腦等貴重物品會繼續保管至半年,由集團來處理。”周華慧說,“絕對不可能出現個人私自處理遺失物品的情況。”
周華慧表示,旅客丟失較多的有包、帽子、水杯等小物件,手機、平板電腦也有不少,“只要有跡可循,我們都會主動給失主打電話,聯系快遞寄回,或通知到機場領取。”
此外,旅客尋回丟失物品的渠道有很多。周華慧告訴記者,可以通過機場的問訊電話查詢;還可以通過機場官方網站、合肥新橋國際機場公眾號中的“民航旅客遺失物品全國統一查詢平臺”來查詢認領,“失物都會錄入到系統里,通過輸入物品分類、丟失時間等都能查到失物信息。”她表示,對于認領失物,他們也會仔細核對航班號和重點信息,不會存在誤領的情況。
火車站:失物信息多個渠道發布
那么,合肥火車站對旅客遺失物品又是如何處理的呢?合肥站服務臺客運值班員聶沁告訴記者,自暑運以來,據不完全統計,僅合肥站就收到500多件遺失物品,其中大部分物品都被旅客找回,沒有被認領的物品會寄存在倉庫保管,并且在12306平臺、鐵路合肥站官方微博上發布失物招領信息,旅客可隨時通過12306網站、APP以及鐵路合肥站官方微博查看。
“旅客在安檢口、候車室丟失行李的可能性較大,還有的旅客丟在火車上。”聶沁說,丟失的物品五花八門,較多的有身份證、鑰匙、水杯、傘、手機、藍牙耳機、包等,“行李箱很少丟失,即便丟失了也很快就有失主前來認領。”她表示,按照鐵路相關規定,對180天后仍無人領取的遺失物品將按照鐵路部門的相關規定處置。
合肥火車站幫旅客找回錢物,失主贈送錦旗感謝
記者查詢鐵路合肥站的官方微博,發現“失物招領”每周都在更新,“旅客遺失物品通告”登記的遺失物品超過了1400件,詳細記載了拾得地點、物品內容和聯系電話。“幾乎每天都有旅客丟東西,6月份還幫旅客找到了丟失的錢包,內有近2萬元現金。”聶沁說,“只要旅客打電話來尋找,我們都會盡最大可能幫旅客找到失物。根據旅客的需求,將物品快遞給失主,或者通知旅客到車站領取,也會隨車將物品帶去旅客所在城市的車站,通知其認領。”
律師:買賣“無人認領的行李箱”涉嫌違法犯罪
“無人認領的行李箱”等以盲盒的形式被叫賣出售,真的可以被隨便處理嗎?尤其在未經過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在交易平臺上進行出售,是否侵犯了物品原主人的權益?如果是商家的炒作噱頭,那么消費者發現與宣傳商品的落差很大,該如何維權?
對此,記者采訪了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安徽大學法學碩士花文靜。她明確表示,“當然不可以隨便處理。”花文靜說,行李和快遞中物品的所有權屬于原主人,即使因個人原因導致物品無人認領,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所以,即使原主人不認領,該遺失物也應歸國家所有,不應以任何形式對外售賣。
花文靜表示,買賣無人認領的行李箱行為可能涉嫌違法犯罪。“買賣行為至少侵犯了物品原主人的對物品的所有權,如果公開直播開箱,還可能侵犯原主人隱私權。如果某機構合法保管該物品,卻私自將物品出售牟利,數額較大的,可能涉嫌侵占罪。”
“買家可舉報、投訴、訴訟。如果賣家的‘無人認領’是虛假的,是制造的噱頭,賣家可能涉嫌欺詐,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以走法院訴訟的途徑,要求賠償。”但花文靜也表示,“落差很大”是個主觀概念,并不是所有的主觀落差都能獲得實際賠償,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花文靜建議,作為消費者,不要購買不知來源的物品,更不能用其進行開箱直播博眼球和流量,否則,輕則自身錢財被騙;重則可能違法犯罪。另外,“無人認領”物品是如何流向社會的,相關監管機構應有所作為、嚴格把控。
方子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劉旸 文/圖
編輯 彭玲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