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3月25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就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經營環節質量安全工作發布通知,要求銷售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須使用“合肥市零售藥店購藥信息登記系統”(待升級)采集上傳相關信息。在系統未完成升級前,應當參照“一退兩抗”藥品管理做到實名登記,系統升級完成后及時補錄上傳。
通知指出,“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個人自測)線下零售方面,在疫情防控期間,凡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具備相應儲存條件的藥品零售企業,向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報備后即可經營“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銷售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須使用“合肥市零售藥店購藥信息登記系統”(待升級)采集上傳相關信息。在系統未完成升級前,應當參照“一退兩抗”藥品管理做到實名登記,系統升級完成后及時補錄上傳。
針“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個人自測)線上銷售方面,從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網絡銷售的企業,應當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且經營范圍包括“6840體外診斷試劑”,并辦理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同時,在網店主頁面顯著位置展示《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在產品頁面展示醫療器械注冊證等信息。
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且經營范圍包含“6840體外診斷試劑”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可從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批發經營。從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經營的企業應當從具備合法資質的醫療器械注冊人、生產經營企業購進“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做好進貨查驗和銷售等記錄,配備相適應的設施設備,保證產品運輸、儲存條件符合標簽和說明書的標示要求。
通知要求,合肥市各地要全面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經營環節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質量安全監管,要高度重視網絡監測、投訴舉報、輿情監測、監督檢查、監督抽檢等渠道反映的案件線索,依法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各地要督促藥品零售企業將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銷售信息及時上傳至“合肥市零售藥店購藥信息登記系統”。
梅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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