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1月8日,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任免職人員名單:
經2022年1月7日池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任命徐艷陽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同日還發布關于徐艷陽代理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決定:鑒于孫康已辭去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池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徐艷陽代理院長職務。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注意到,安徽省委組織部2021年12月31日發布的干部任前公示公告顯示:“徐艷陽,女,漢族,1972年4月生,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中共黨員,現任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合肥知識產權法庭庭長,擬提名為省轄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人選。”
池州市人大常委會的1月8日的任職公告顯示,省委組織部此前有關徐艷陽的干部公示流程已結束,其目前已正式赴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任職。在經過即將開始的2022年池州市“兩會”等法定程序后,她將出任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據介紹,這也是池州中院史上首位一把手女院長。
公開信息顯示,徐艷陽,女,安徽太和人,中共黨員,1994年參加工作。曾是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安徽大學兼職教授、國家法官學院師資庫教師、安徽省法制辦公室專家庫成員……歷任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院長,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合肥知識產權法庭庭長等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春友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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