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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交幾萬到幾十萬不等的“號頭費”就能優先選房?7月20日上午,記者從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新聞通氣會現場獲悉,合肥一房產中介方某虛構房源,騙取同行與客戶共11人,涉案220多萬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15日21時左右,某房產公司中介錢某到包河分局責任區刑警二隊報警稱,他被同行中介方某以虛構房源的方式詐騙“號頭費”20萬元。刑警二隊偵查員接到報警后立即開展偵查。在辦案民警的強大攻勢下,方某見事情敗露,選擇了投案自首。
經過審查,嫌疑人方某對虛構房源詐騙他人“號頭費”或定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嫌疑人方某交代,其在明知自己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通過捏造手頭上有上好的房源,并做出能幫他人成功購房等虛假承諾,多次詐騙客戶及中介同行11人共計228萬元,所得款項除部分用于還債外,絕大部分被其用于網絡賭博揮霍一空。
警方提醒:所謂“號頭費”,是指購房者在合同價之外必須額外支付一筆費用,才能獲得從這些樓盤購房的資格。這筆額外費用,就是行業里稱呼的“號頭費”。合肥市今年4月發布的房地產“新政八條”里已有明確規定,嚴禁房地產銷售中任何形式的價外加價行為,其中就提到了“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新建商品房的,除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合理傭金外,禁止向購房人或通過第三方向購房人收取購房價款之外的任何費用”,請廣大購房者購房時務必走正規渠道,切勿輕信“利好”消息,以免落入詐騙陷阱。
合公新 汪佳影 方檸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趙琳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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