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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淮安中院公眾號消息:3月4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淮安中院”發布《2020年度淮安法院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披露了一起十分荒唐也十分惡劣的拐騙兒童案件。為了享受一下“古代富貴人家”的感覺,江蘇省淮安一對夫妻以資助為名,將兩個農村孩子騙至北京家中,進行了長達7天的奴役。
截圖自微信公眾號“淮安中院”
被告人李某、孫某系夫妻,因工作壓力和家庭原因,產生了找人來伺候他們的想法。之后被告人李某在QQ上加入一個資助貧困兒童幫助群。
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李某以核實其資助的貧困生家庭狀況為由,駕車載被告人孫某到盱眙縣淮河鎮看望陳某某等人,并加了陳某某等人為微信好友。據悉,陳某生于2007年1月22日,張某生于2007年4月20日。后被告人李某、孫某以見識大城市為由,在未滿十四周歲的陳某、張某監護人均不知情的情況下,于2019年6月22日由被告人李某駕車將被害人陳某、張某從盱眙縣接至北京市海淀區其家中。
期間,被告人李某及孫某要求陳某及張某稱呼二人為“少爺”“少奶奶”,稱二人的兒子為“小少爺”,并下跪稱“給少爺、少奶奶請安”,下跪給二人脫鞋、洗腳、捏腳、按摩,在“小少爺”睡覺時給他扇風,做家務事并讓二名被害人騙父母說在淮安打工過段時間就回家等。
為使兩名被害人繼續留在北京,被告人李某與孫某商量后,由被告人李某制作假的通緝令,嚇唬兩名被害人不能回去否則會被通緝,也不能讓家長報警。2019年6月28日,兩名被害人的監護人因懷疑二人被拐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次日,被告人李某、孫某駕車將兩名被害人送至盱眙汽車客運站,后返程。
經公安機關電話聯系,被告人李某、孫某先后于2019年6月30日、7月1日投案,如實供述上述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
2019年6月30日,公安民警對被告人李某手機淘寶訂單檢查,發現其購買了“電擊項圈”“全包頭套”“金剛之域—束縛八件套”商品,搜查被告人李某駕駛車輛,發現電擊項圈等物品,2019年7月5日被告人孫某將到貨的“金剛之域—束縛八件套”郵寄給公安機關。
本案經過庭審,公訴人、被告人及辯護人的舉證質證,被告人李某、孫某為達到奴役陳某、張某的目的,以見識大城市為由,拐騙兩名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其行為構成拐騙兒童罪。
淮安市盱眙縣人民法院在綜合全案證據的基礎上,作出一審判決:一、被告人李某犯拐騙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被告人孫某犯拐騙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后,李某和孫某不服提出上訴,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淮安中院表示,本案折射出一個問題,是不是還有通過這種以資助貧困兒童的方式進行詐騙或者誘拐的現象存在,相關部門應當加強監管。
此外,本案也給公眾以警示:家長要加強對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保護意識,防止家庭悲劇發生。未成年人的身體和智力的發育尚不健全,體力較弱,必須給予特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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