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我是2019年8月底買房的,2020年11月才知道院子和車位都沒有產權,和開發商交涉到現在都沒有明確說法。”歙縣二環路黃山頤高廣場業主徐女 士日前向本報新聞熱線0551-62396200投訴稱。3月2日,頤高廣場開發商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表示,他們正誠懇地和業主進行溝通處理。
業主:買的院子無產權,開發商搞捆綁銷售
2019年8月底,業主徐女士在歙縣二環路黃山頤高廣場購買一套位于1樓的 房子,當時置業顧問“承諾1樓有40多平方米的院子并送車位”,但是購房合同上沒 有寫明“。現在即將交房,我們發現院子沒有產權,只是用綠植稍微圍了下。”徐女士 說“,我不知道花18萬(加贈送車位)買的這個院子有什么用?”
“院子就是用綠植圍起來的,隨便什么人都可以進去,哪能叫院子?”業主項先 生購買的是頤高廣場22棟2單元102室,面積125.89平方米,總價708761元。“當時 置業顧問說,‘房價+15萬院子送雜物間’,定金5萬元。”2020年11月,在付了15萬 元“院子+雜物間”費用后,項先生發現收據上被寫成了“儲藏間(贈送花園)”。對 此,項先生感覺受騙,質疑開發商搞捆綁銷售。
“我買1樓就是看中了院子,現在院子沒有入戶門,也沒有鐵圍欄,僅用一排綠 植圍成一道籬笆墻,跟他們宣傳的不一樣。”一位購房者說。業主洪先生也表示, “大家買1樓的房子大多是沖著院子去的,現在院子竟然沒有產權。”而且除了院 子,業主們獲悉捆綁銷售的車位、儲物間也沒有產權。為此,業主們認為開發商虛 假宣傳“,開發商把責任推給置業顧問,說置業顧問(那么說)是為了銷售業績。”
項先生等購房者表示,開發商對院子和車位、雜貨間進行捆綁銷售,院子+雜 物間15萬,院子+車位18萬,“更讓人不能接受的是,車位、雜物間和院子都沒有產 權。”他們認為,院子和車位、雜物間捆綁銷售,必須以有產權為前提,“我們是花了 錢沒有買到實質性的東西,院子也形同虛設。”
院子現狀。
開發商:只是轉讓使用權,不存在虛假宣傳
就購房者關于院子、車位、雜物間無產權的質疑, 3月2日,記者聯系上頤高廣 場開發商——黃山市頤科電子商務產業園有限公司一位負責銷售的張先生。他表 示,目前尚未交房,之前也有業主聯系了歙縣的市場監管、住建等主管部門,“我們 也在處理,沒有說不處理這件事情。”
置業顧問和業主微信聊天截圖。
張先生表示,業主們購買的車位、雜物間、院子確實都沒有產權,它們屬于小區 的配套設施,能轉讓給1樓業主的只是使用權,“交房時我們會跟業主簽一份關于 車位、儲藏間使用權的協議。”針對業主認為“院子+雜物間15萬,院子+車位18萬” 屬于捆綁銷售,張先生表示,業主認為開發商搞捆綁銷售是沒有任何依據的“,可以 讓他們來售樓部找我,因為這件事是我在處理”,業主也可以找歙縣相關的政府部 門去處理。
對于維權業主質疑房屋銷售時存在虛假宣傳的問題,張先生表示目前開發商 的應對態度很誠懇,但他并不認為開發商存在虛假宣傳問題,當初售房時的宣傳方 案也是經過專業部門審核過的,“置業顧問當時發給他們的是意向性的圖片,是告 訴他們后期小院可以這樣改造,沒有說交房時非得達到這個標準。”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許佳 受訪者供圖
編輯:彭玲
3·15吐槽大會|參與方式
1.登錄大皖新聞APP,點擊最下端“報料”再進入“3·15吐槽大會”專區留言;
2.關注官方微信“新安晚報”私信留言;
3.關注抖音官方號“安徽網”評論留言;
4.撥打新安晚報熱線電話0551-62396200留言。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有獎征集新聞線索,可以是文字、圖片、視頻等形式,一經采用將給予獎勵。
報料方式:新安晚報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聞“報料”欄目,視頻報料郵箱(baoliao@ahwang.cn),24小時新聞熱線:0551-62396200。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