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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蜂產品、食用農產品、餅干、糖果制品、糧食加工品等5類食品507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02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微生物指標、重金屬污染、農獸藥殘留等問題。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標問題
麥德龍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商場銷售的百薈桉樹蜂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重金屬污染問題
合肥濱湖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王中王蜂產品有限公司(合肥)生產的茶花花粉,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大連產品質量檢驗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六安市金安區三十鋪鎮金港世紀華聯超市銷售的綠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六安市金安區益加宜超市銷售的黃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三)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陶店嘉苑農貿市場一樓蔬菜區6、7號個體工商戶:顧慶生銷售的青菜,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合肥、蚌埠、六安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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