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記者從蕪湖市發改委和蕪湖市交通運輸局獲悉,12月9日,兩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啟動蕪湖市市區客運出租車氣運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
通知中提出,在保持蕪湖市現行巡游出租車運價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巡游出租車加收燃料附加費,標準為每車次1元。
巡游出租車加收燃料附加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為保持發票一致,將1元燃料附加費納入起步價合并計價。經營者應在營運中向乘客做好解釋工作。
該通知自2021年12月13日零時起執行,由蕪湖市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組織實施,并協調市場監管部門做好計價調整及政策宣傳工作。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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