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記者從合肥市發改委了解到,在前期廣泛調研、成本監審和價格聽證的基礎上,從2021年9月16日起,合肥市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及改革定價價值開始實施新標準。調整后,合肥市區巡游出租車起步價漲至10元每2.5公里。
新標準如何收費?
關于起步價和車公里租價
市區巡游出租汽車起步價調整為10元/2.5公里,車公里租價調整為2.0元/公里。
關于低速行駛費和合乘費
(一)低速行駛費。當行駛速度低于12公里/小時,前3分鐘免收低速行駛費;3分鐘后,高峰時段(7:30-9:30,17:00-19:00)和其他時段分別按0.6元/分鐘、0.4元/分鐘計收低速行駛費。
(二)合乘費。為節約運力資源、規范巡游出租汽車合乘行為,新增合乘費項目。即:在出租車營運的起點得到第一順位乘客同意后,可以搭乘第二順位乘客。合乘路段的費用按70%的標準由雙方分別支付,非合乘路段按正常計價標準計收。
關于空貼費和夜間補貼
(一)空貼費。巡游出租汽車行駛超過12公里(含)后,車公里租價加收50%。
(二)夜間補貼。夜間(23:00至次日5:00)起步價和車公里租價加收20%。
建立出租車政府指導價
據合肥市發改委介紹,此次同時改革市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導價制度,即:合肥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發布巡游出租汽車基準運價(包括起步價、起步里程、車公里租價,下同)和浮動幅度,合肥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綜合考慮市場供需、運營成本、交通狀況、服務質量、居民收入和駕駛員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動幅度范圍內,確定巡游出租汽車實際執行運價。不再施行燃料價格與運價聯動機制。
以本次調整后的起步價作為基準起步價,以本次調整后的車公里租價作為基準車公里租價。上下浮動幅度最高20%。本次市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調整后,執行基準運價滿1年方可啟動運價動態調整機制,且每年度啟動運價動態調整機制不得超過1次。
由合肥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年度對市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成本變化率進行評估。當評估周期相對于基期的運價成本變化幅度達到15%時,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擬定運價調整方案,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后對外公布實施;未達到條件時,當年不做調整,納入下一周期累計。
出租車收費行為要規范
此次調整,合肥市還對出租車服務質量、收費行為等予以明確。
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要強化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保持車內車外整潔,做到文明禮貌和主動禮讓斑馬線。
每車次服務結束,計費金額按計價器顯示金額結算,期間發生的通行費(過路、過橋等)由乘客承擔。如發生不打表、未經乘客允許隨意合乘等行為,乘客有權拒付相關費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吳碧琦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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