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12年前,福州少年鄭劍飛受雇在當地一家洗車店當學徒時,慘遭殺害并被焚尸。2021年9月,鄭劍飛母親向店主鄭某夫婦單獨提起民事訴訟,索賠80萬元。12月1日,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從鄭劍飛母親處獲悉,該案一審已經宣判,法院判決被告鄭某夫婦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合計194262.8元。不過,這與鄭母預期不符,其準備提起上訴。
代理律師周兆成與被害者家屬等人合影。
家屬:不服一審判決 將上訴
賀定容是鄭劍飛的母親,今年9月,賀定容認為鄭劍飛是受雇在被告鄭某夫婦的汽車美容店里學徒,由于汽車美容店管理混亂,不幸慘遭兇手殺害并焚尸,鄭劍飛雇主存在重大過錯,應該對該案承擔民事責任,遂將鄭某夫婦告上了法庭。
經過數月審理,12月1日,鄭劍飛母親賀定容終于等來了民事一審判決書。“判了兩名被告人對本案承擔30%的責任,賠償19萬多元。”
賀定容提及一審法院采納了原告代理律師的觀點,確認了原告之子鄭劍飛與被告鄭某夫婦汽車美容店存在雇傭關系,確認被告作為雇主存在多重過錯,但收到一審判決結果后,賀定容并不滿意,其告訴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自己將提起上訴。“一條人命就這么沒了,種種證據表明,雇主存在重大過錯,應該負全責。”
裁判:洗車店店主擔責30% 賠償19萬余元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從判決書上看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則認為,賀定容之子鄭劍飛雖系鄭某夫婦的雇員,且被殺害焚尸于工作場所汽車美容店閣樓,但受害時間非工作時間,也未有充分有效的證據證明鄭劍飛當時受雇主鄭某夫婦授權或指示從事與其工作內容相關的行為。
且根據查明的事實,案發時為凌晨,鄭某夫婦在客觀上無法第一時間發現兇案的發生,并實施救助。其后,滅火過程中,作為普通民眾的鄭某夫婦慌亂之下,未能警覺發生了殺人焚尸這樣的重大惡性刑事案件,實屬正常,加之經公安機關偵查,仍不能確定鄭劍飛被害的原因或者加害人等情況,故對鄭某夫婦不能過于苛責。
但作為雇主在為雇員提供住宿場所時,鄭某夫婦應對居住的員工承擔安全保護的義務。因此,二人對于事故的發生存在一定過錯,依法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且本案涉及刑事犯罪,鄭某夫婦發現鄭劍飛尸體后,未能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警并及時保護現場,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安部門的調查取證,致使鄭劍飛被害一案具體侵權人及犯罪動機至今仍處于真偽不明的狀態,案件刑事責任最終無法確定。因此,根據損害后果及案件實際情況等因素,法院酌情確定鄭某夫婦賠償賀定容30%的損失,即賠償194262.8元。
賀定容代理律師周兆成告訴記者,“一審法院在判決中確認了死者鄭劍飛與被告之間存在雇傭關系,屬于被告的雇員身份,但是并沒有考慮到死者鄭劍飛系汽車美容店學徒,其未滿十八歲,還屬于未成年人,其學徒期間吃住均在雇主處,沒有嚴格上下班時間,所以其夜宿閣樓也是為了工作需要。”
周兆成說,此外,作為雇主的被告與加害人是連帶責任,原告既有權向加害人主張也可以向雇主主張,加害人的責任是百分之百,在加害人未能查獲前,雇主責任也應該是對等的百分之百。所以,一審法院將過錯比例酌定為30%顯然對原告不妥。
判決書截圖。
回顧:洗車店內少年被害并焚尸,真兇仍成謎
一晃已是12年過去了,對于兒子慘遭殺害一事,賀定容從未放下。
那是2009年的3月29日,在福州一家汽車美容店當學徒打工的鄭劍飛被人發現死在店鋪的火災現場,鄭劍飛是家中獨子,父親早逝,案發時,尚未成年。“他的生日是91年5月5號,身份證登記的農歷生日3月21日。”賀定容說。
經過法醫鑒定,鄭劍飛系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中背部導致雙側血氣胸引起呼吸循環功能衰竭死亡,后再被人焚尸。“連捅數十刀,再用汽油潑到棉被上燃燒毀尸滅跡。”賀定容說,兇手作案手段殘忍。
當年案發現場圖片。
雖然距離案發時間,已經過去12年,但真兇尚未落網,這也是賀定容一直惦記著的事情。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從判決書上看到,案發后,警方曾鎖定一名嫌疑人毛某福,其與鄭劍飛同在汽車美容店工作。2010年4月,福州市中院一審判處毛某福死刑,緩刑2年,但2010年11月2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毛某福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該案發回重審。
2011年4月28日,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對毛某福不起訴。2012年5月,毛某福被釋放。
此后,賀定容一直沒有放棄,為兒子尋找真兇積極奔走。2021年1月13日,賀定容還向福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提交了《關于要求福州警方擴大“案發現場遺留的脫落細胞”的比對范圍申請書》及《關于懇請福州警方對鄭劍飛的死亡原因進行重新鑒定申請書》,希望能對通過擴大DNA比對找到兇手。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見習記者 鄭玲 記者 朱慶玲 (以上圖片均由受訪者提供)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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