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吳敬梓路與臨泉路交口,一處店招標牌設施畫面破損;徽州大道與揚子江路交口,戶外廣告設施畫面破損臟污;南一環路與寧國路交口,店招店牌發光字不亮……11月24日,記者從合肥市城管局獲悉,近日,針對部分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臟破損”現象,合肥城管組織專項采集摸排,1108處設置不規范、存在臟污、破損等問題的戶外廣告及店招標牌被列入整改范圍。
立面環境是城市的一張“顏面”,一些臟污、破損、低檔次等店招標牌和戶外廣告有損城市形象。為此,合肥城管部門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戶外廣告、店招標牌專項采集摸排工作,違規戶外廣告、店招標牌將被限期整改或“下架”。
“巡查中,我們按照設施、畫面破損臟污,缺字漏字、文字錯誤,低俗廣告內容及發光字不亮四項內容展開采集摸排。”合肥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次摸排數據表明,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臟污、破損、缺字漏字及發光字不亮問題存在較普遍。
“原本是想起到‘廣而告之’的效果,結果因為缺字漏字,變得面目全非‘詞不達意’。比如,發光字“鵝火鍋”的“鵝”半邊字不亮,變成“鳥火鍋”;發光字“喜事多”的“喜”下半部分不亮,乍一看像是“土事多”,不僅讓市民摸不著頭腦,更嚴重影響城市文明形象。”該負責人向記者舉例說明。
對于此次列入整改范圍的戶外廣告及店招標牌,合肥城管部門給出了整改“期限”。其中,“設施、畫面破損臟污”的,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修復或更換、拆除,1個工作日內對臟污擦洗干凈;“缺字漏字、文字錯誤”的,須在2個工作日內更換、糾正;低俗廣告須在2個工作日內拆除;發光字不亮類,處置時限為3個工作日,字體脫落、歪斜的,修復或拆除并恢復原狀;光源損壞的,修復或永久關閉。
截至目前,所有采集問題全面進入派遣處置流程。此次專項普查采集共立案戶外廣告、店招標牌違規問題1108件。其中設施、畫面破損臟污731件,缺字漏字文字錯誤160件,發光字不亮217件,低俗廣告內容0件,已結案746件,結案率67.33%。
胡少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項磊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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