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合肥市民政局與市財政局、醫保局等14家單位聯合印發《合肥市低收入人口認定及救助幫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通過開展低收入人口認定動態監測和建立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銜接,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
確定7類“低收入人口”范圍
記者了解到,根據《辦法》,低收入人口包括“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其他低收入人口”七類對象。
其中,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指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和突發嚴重困難戶。低保邊緣家庭,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
支出型困難家庭,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戶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扣減認定的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后低于戶籍所在地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同時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
明確申請人家庭財產狀況
低收入人口認定分為依申請認定和直接認定兩種方式。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依申請認定;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實行依申請認定和直接認定相結合;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由鄉村振興部門直接認定。低收入人口的動態管理分為年度復核和月度信息比對。
申請人家庭申請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時,家庭財產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一是申請人家庭擁有非住宅類房產(家庭長期居住的唯一房產除外);或者擁有2套以上(不含2套)住宅類房產,且人均建筑面積大于我市最低住房保障標準2倍;二是申請人家庭擁有2輛及以上汽車,或者擁有購置價格在10萬元及以上的機動車。
《辦法》同時明確,低收入人口中的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在申請時,只限定申請人家庭的財產狀況。對于維持家庭生產生活的必需財產,可以在認定家庭財產狀況時予以豁免,具體豁免情形由縣級民政部門結合實際情況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研究決定。
建立綜合救助幫扶格局
按照《辦法》要求,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通過安徽省社會救助大數據平臺,按月與鄉村振興部門共享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信息進行比對,直接將這部分對象認定為低收入人口。低收入人口認定工作通過合肥市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辦理。認定資料每月通過數據交換分別推送至安徽省社會救助大數據平臺、合肥市大數據平臺。
建立對低收入人口的綜合救助幫扶格局。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以滿足家庭基本生活為目標,依托現有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和救助程序,根據低收入人口類型給予相應救助,如基本生活救助、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業援助、受災人員救助等其他救助幫扶。
徐靜雅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呂歡歡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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