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9月22日,記者了解到,合肥市經開區生態環境分局向肥東縣一家建材企業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企業隨意傾倒污泥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萬元整并責令改正。
今年4月上旬,合肥經開區新港工業園城管執法人員巡查,發現轄區道路上被傾倒一處污泥,占地約十余平方米并伴有明顯異味。接通報后,經開區生態環境分局立即組織精干力量開展調查。因現場未查獲污泥運輸車輛且周邊無攝像頭,環境執法人員與時間賽跑,在對被傾倒污泥及包裝物進行細致勘驗的基礎上,結合其特性對區內關聯性工業企業進行篩選分析和秘密走訪,最終僅用半天即成功鎖定污泥源頭——一家挖掘機零部件制造企業。
各種證據表明,該企業將廠區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交由建材企業轉運并最終作為建材原料處置,而這家建材企業安排的污泥運輸車輛駕駛人員為圖省事竟將該車污泥(后經稱重約6.8噸)傾倒在新港工業園某偏僻道路路旁。
為明確案件性質,5月中旬,經開區生態環境分局與挖掘機零部件制造企業共同委托司法鑒定中心對被傾倒的污泥取樣鑒定,歷時近兩個月終于確定該污泥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依法應當追究傾倒單位的行政責任。8月下旬,涉事的建材企業在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監督下,將被傾倒的污泥全部轉運至外市進行水泥窯安全協同處置。結合污泥處置費用,經開區生態環境分局最終依法對該建材企業罰款10萬元,并對挖掘機零部件制造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行政約談,警示該企業嚴格做好工業固體廢物的全過程管理,確保合法合規處置。
孫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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