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記者從安徽省交通運輸廳獲悉,《安徽省交通運輸信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試行。《辦法》的出臺,旨在加強和規范安徽省交通運輸信用管理,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維護信息主體的合法權益,更好引領全省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
據介紹,《辦法》主要內容涵蓋信用信息管理與應用、信用承諾、信用評價和分級分類監管、守信認定與激勵、失信認定與懲戒、信用修復和異議投訴、工作保障與要求等,建立健全了各司其責、任務明確、保障有力的制度規范。
交通運輸行業信用承諾主體是指在我省向各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行政審批事項、政務服務事項申請、進行失信信用修復及主動承諾的各類市場主體,包括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交通運輸行業信用承諾范圍是指為我省各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權責范圍內的各項行政審批事項和政務服務事項及交通運輸行業組織管理服務權責范圍內有關事項。信用承諾類型包括審批替代型信用承諾;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諾;證明替代型信用承諾;行業自律型信用承諾;信用修復型信用承諾;主動公示型信用承諾等。《信用承諾書》應含市場主體名稱、證件類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居民身份證)、證件號碼、承諾內容、承諾日期等。
《辦法》明確,各級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要將信用承諾納入交通運輸行業市場主體信用記錄,作為對市場主體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參考依據。并將踐諾情況作為評優評先、政策扶持、差異化監管的依據;對違諾者實行拒絕提供綠色通道及容缺受理便利服務等懲戒措施;市場主體有嚴重失信行為或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不適用證明事項的信用承諾。
下一步,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將以《辦法》的宣貫為重點,持續完善《辦法》的實施細則,推進《辦法》在各個子行業落實落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劉旸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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