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美好滁州”微信公眾號消息 8月5日,天長市公安局發布一則警方通報。詳情如下:
2021年8月3日22時許,唐某(男,23歲,南京市六合區人)同朋友李某、季某駕駛一輛紅色奔馳轎車,從六合途經天長市冶山鎮S204金牛湖路段省界疫情防控卡口,當執勤檢查人員要求其出示相關證明配合檢查時,唐某突然猛加油門]提速闖卡并將阻攔其車輛通行的我局執勤輔警王某拖倒在地,后向天長市區方向逃離。輔警王某身體多處受傷。
8月4日凌晨1時許,市局110指揮中心指揮相關警種在天長市區天豐廣場將唐某等人及車輛控制。
經查,唐某駕車通過疫情防控卡口時,因其不能提供核酸檢測報告且系無證駕駛,害怕被公安機關處罰,遂駕車加速沖卡逃跑。8月4日,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我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期間,每個人都有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責任和義務,拒不履行防疫檢驗是對自己、他人健康安全的不負責。對于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等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予以嚴厲打擊。
編輯: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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