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基層地方出現了不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不能出行、不能進商場、不能進醫院等公共場所,以及未接種疫苗的公職人員停發工資等通知,有些地方還出臺了12到17歲學生如果不打疫苗開學時不能報到的措施,此舉引起很多人的關切。據央視新聞消息,記者從國家衛健委疾控局了解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種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則。對于個別地區出現的對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群體的限制通知,國家衛健委疾控局已經關注到,并已及時予以指導和規范。
對于使用強制手段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現象,國家衛健委一直給予重視。今年4月11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曾表示,個別地方在疫苗接種工作中出現了簡單化,甚至一刀切的情況,這種做法必須堅決予以糾正。同時,中國目前面臨的風險仍然是境外輸入。有了疫苗這個防控手段后,無論是中國還是其他國家都在積極推動疫苗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疫情輸入和傳播擴散的重要手段,也可降低重癥病例和死亡病例的發生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類甲管”相關要求,適齡無禁忌人群應該做到應接盡接。
據了解,一些基層地方之所以出臺上述“土政策”,是基于希望盡快完成絕大多數符合接種條件的群體能盡早盡快接種疫苗的目的。基層的初衷是沒錯的,愿望也是好的,是想把這件事盡快辦好。而且,疫苗接種覆蓋面越高,對群體性免疫效果是正向的,對每個人都是好事。所以,各地為了加快疫苗接種進度,采取了很多宣傳辦法,有很多貼心措施,服務也很到位,其中有很多舉措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也取得了積極效果。
但是,無論這項工作有多重要,對進度要求有多急切,在推行接種疫苗工作中都要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則,要依法依規辦事,要有法治思維與理念,且要符合常情。
根據目前的國家相關規定,低風險地區持健康碼可以正常出行,出入公共場所要佩戴口罩。如果因為沒打疫苗,就禁止這類人出入公共場所,甚至不給去醫院、商場、菜市場等,不僅涉嫌變相限制人身出行的自由,也會給個體帶來一些不必要的各種麻煩。
至于青少年上學,是《義務教育法》賦予的法定權利,任何機構與人員都有履行法律的義務,法律法規或國家部委沒有出臺不打疫苗不給報到上學的要求,基層擅自出臺這類土政策也于法無據。
而且,很多孩子的父母長期在外地務工、經商,孩子要么上民辦學校,要么是長輩看護。突然來條通知要求家長帶孩子去注射疫苗,家長就得從省外千里迢迢跑回來,各種耽誤與花費,必然會有抱怨情緒。
其實,如果事先有縝密謀劃與細心考慮,可以通過學校、主管部門的各種勸導提醒與宣傳,相信會有很多家長配合支持,帶孩子前去接種疫苗。對確實在外地的家長,提供一些溫馨服務或補償措施以盡量取得家長支持,相信很多家長也會通情達理。另外,在家長支持配合下,一旦大多數孩子都打了,剩下的極少數人在老師同學的鼓勵下,相信也會陸續接種的。
值得肯定的是,在輿論對此做法提出質疑、擔心后,很多地方已經取消或暫停上述土政策的實施。政府部門是服務公眾的,想把一項工作做好,即使這項工作是造福百姓的,也還要多站在對方角度著想,多幫對方排除憂慮顧慮、盡量解決其注射疫苗過程中產生的一些合理合情的成本,甚至可以根據不同群體需求等做一些必要的適當的鼓勵措施。只有對方充分認識到接種疫苗的必要性,工作才會順心順氣地干好。這個過程中,如果非必要的話,應該慎用法律、行政類措施,更不能讓出臺的通知通告(公告)有涉嫌違規違法的內容以及過濃的強制意味。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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