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6月25日,記者了解到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安徽鵬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涉嫌違規銷售“鷺湖花園”項目商品房。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前期調查后,于5月20日將案件資料移交行政執法部門,5月21日,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正式立案調查。
經查明,2020年9月,安徽鵬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對該公司位于高新區方興大道與彩虹路交口西南角的“鷺湖花園”項目1棟、2棟商品房進行了擅自銷售,截至立案共銷售商品房52套,收取購房款68,181,628元。此舉嚴重違反了國家關于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相關法律規定,擾亂了合肥市房地產市場秩序,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處理意見如下:
一、高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48號)等相關規定,對安徽鵬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681,816.28元,并將涉事房地產企業的行政處罰決定上傳至信用合肥平臺,向社會公示。
二、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根據《合肥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對安徽鵬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給予扣除信用30分的處理,記入企業管理檔案。
三、禁止安徽鵬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兩年內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土地競買。
下一步,合肥市將繼續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堅決打擊違反房地產市場調控監管政策、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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