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6月15日,記者了解到,南京醫藥合肥連鎖有限公司紅星路店因放縱藥廠促銷員駐店虛假宣傳藥品(點擊見詳細報道),被合肥逍遙津市場監管所罰款15萬元。
調查結果:兩家藥廠促銷員在藥店內虛假宣傳藥品
經查明,哈爾濱一家藥廠促銷員李某某在涉案藥店經營場所發放并按照該廠印刷宣傳單頁內容向消費者介紹處方藥“金古密牌卵磷脂片”,單頁印刷有“永葆生命力的黃金素,金古密卵磷脂片”“養心、護膚、健腦”“肝臟小衛士 保護肝臟,修復肝損傷”“大腦健身房 滋養大腦,預防老年癡呆”“血管清道夫 調節血脂,防治動脈粥樣硬化”及適用多種人群的介紹,與“金古密牌卵磷脂片”標簽、說明書標注的適應癥“用于脂肪肝,動脈粥樣硬化等疾病的輔助治療。”嚴重不符。
山西一家藥廠的業務員設架擺放于涉案藥店經營現場的“牛黃清心丸”POP宣傳海報,其中印刷的“中風后遺癥改善與調理,中風后遺癥癥狀改善:出院后6個月,每日1丸,連續服用15天,停15天,連續6個月如此服用。中風后遺癥調理再中風預防:驚蟄、夏至、霜降、冬至自節氣當天開始,每日1丸,連續服用15天。”與該款處方藥標簽、說明書標注的功能主治“清心化痰,鎮驚祛風。用于風痰阻竅所致的頭暈阻竅所致的頭暈目眩、痰涎壅盛、神志混亂、言語不清及驚風抽搐、癲癇。”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丸,一日一次?!泵黠@不符。
最終處罰:涉案藥店被罰款15萬元
執法機關認為,涉案藥店無視《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零售的質量中關于人員管理的要求,默許和放任藥品廠家促銷員在其經營場所開展免費測量血壓、發放宣傳單頁、介紹藥品、置放POP海報等多種類型的藥品宣傳推介活動,并提供工具方便,其最終目的是為了擴大自己經營的涉案藥品曝光度、知曉度,以提高銷量。
涉案藥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構成了虛假商業宣傳,執法機關決定依法給予涉案藥店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在向藥店營業人員“問病賣藥”過程中,可通過觀察藥店營業員的胸牌情況,了解營業員的技術職稱情況,有目標地選擇藥師或執業藥師等醫學專業人員詢問有關用藥情況,可更放心地服用推薦藥物。
李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星級記者 徐琪琪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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