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5月12日,記者從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特殊膳食食品等2類食品20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03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農獸藥殘留、質量指標等問題。
農獸藥殘留問題
安慶市迎江區世明鮮肉店銷售的豬前腿肉,恩諾沙星、磺胺類(總量)、地塞米松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宣城市黃氏蔬菜批發部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普研(上海)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質量指標問題
標稱安徽育生堂藥業有限公司(阜陽)生產的十月韻育I特膳復合營養包 孕婦營養補充食品,經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其中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安徽育生堂藥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提出復檢;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阜陽、宣城、安慶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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