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看準合肥一房難求的商機打起歪主意,被告人齊某某謊稱自己和某房產公司領導有特殊關系,可以拿到內部優惠價的房源,偽造公司印章及售房合同,先后騙取6名被害人信任,以號頭費、裝修費、好處費、定金、購房款等名義騙取被害人共計人民幣4805589.2元。被告人齊某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4月20日,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檢察院公開該案起訴書。
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齊某某,男,1987年出生,漢族,大學文化程度,無業,現住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期間,犯罪嫌疑人齊某某以自己和某某公司領導有“特殊關系”,可以以內部優惠價格買到**產融中心、**公園的房源為由,通過找人假冒某某公司的領導,偽造公司的印章以及售房合同等手段騙取張某某等6名被害人的信任。后以號頭費、裝修費、好處費、定金、購房款等名義騙取被害人共計人民幣4805589.2元。
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1、2018年4月,犯罪嫌疑人齊某某向被害人魏某某謊稱自己有資源可以幫助魏某某以內部價格買合肥**幢**室房屋。后以購房款、好處費、車位費等費用為名騙取魏某某人民幣1728000元。
2、2018年4月,犯罪嫌疑人齊某某向被害人劉某某謊稱自己有資源可以幫助劉某某以內部價格購買合肥**公園房屋。后以號頭費、押金、裝修費等費用為名騙取劉某某人民幣1555794元。
3、2018年10月,犯罪嫌疑人齊某某向被害人謝某某謊稱自己有資源可以幫助謝某某以優惠價格購買合肥**產融中心內部房屋。后以定金、好處費、購房款為由騙取謝某某人民幣335000元。
4、2019年3月,犯罪嫌疑人齊某某向被害人冷某某謊稱自己有資源可以幫助冷某某以內部價格購買合肥**幢**室房屋。后以定金、好處費等為由騙取冷某某人民幣500000元。
5、2019年5月,犯罪嫌疑人齊某某向被害人張某某謊稱自己有資源可以幫助張某某購買合肥**公園嘉庭4幢1201室房屋。后以購房款、好處費等費用為由騙取張某某人民幣306795.2元。2019年8月23日,在被害人張某某的要求下,犯罪嫌疑人齊某某退還張某某人民幣20000元。
6、2019年6月,犯罪嫌疑人齊某某向被害人孫某某謊稱自己有資源可以幫助孫某某以內部價格購買合肥**公園**園**幢**室房屋。后以需要收取號頭費為由騙取孫某某人民幣400000元。
2019年7月28日,犯罪嫌疑人齊某某向被害人張某某謊稱可以幫助其購買便宜空調,騙取張某某人民幣6000元。2018年2月,犯罪嫌疑人齊某某以幫助被害人謝某某找央企工作為由,騙取謝某某好處費人民幣80000元。
犯罪嫌疑人齊某某將騙取張某某等被害人共計人民幣4891589.2元全部用于購買體育彩票。
2019年8月29日,犯罪嫌疑人齊某某主動到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經偵大隊投案。案發后,犯罪嫌疑人齊某某的家屬代為賠償被害人謝某某經濟損失人民幣15萬元。因涉嫌合同詐騙罪,2019年8月30日經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決定對齊某某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經本院批準,由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執行逮捕。
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齊某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共計人民幣4891589.2元,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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