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4月20日,記者從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該中心發布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的相關通知。通知稱,合肥市住房公積金即日起加強提取管理。合肥同一套住房頻繁交易提取(12個月內兩次以上),不予提取。
據了解,根據相關規定,購買自住房的購房者,可在購房合同簽訂后一年內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上的余額。根據新的通知,若一套住房在一年內超過兩次交易提取住房公積金,將被拒絕,此舉有助于防范使用一套住房頻繁交易幫助他人騙提住房公積金并牟利的不法行為。
此外,新通知規定,職工異地購房,戶籍在購房當日或之后轉入購房地的,應持有該房屋半年后(商品住房以備案時間為準、存量住房以購房發票時間為準)可提取。
職工符合提取相關條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個人賬戶狀態為封存,提取限額大于賬戶余額的可申請銷戶提取。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星級記者 徐琪琪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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